朱熹(公元1130年—公元1200年),字元晦,一字仲晦,號晦庵,又號紫陽,世稱晦庵先生、朱文公 。
祖籍徽州府婺源縣(今江西省婺源縣),出生于南劍州尤溪(今福建省尤溪縣)。
南宋理學家、哲學家、思想家、政治家、教育家、詩人 。享祀孔廟,位列大成殿十二哲者。
學術理論
朱熹認為“理”是宇宙萬物的本原,是自然規律和社會道德的根源。提出了“遏人欲而存天理”的主張,認為人應該克制自己的私欲,遵循天理行事。
朱熹的哲學思想主要表現為“理氣論”、“動靜觀”、“格物致知”、“人性論”等,其中“理氣論”最為著名。
教育思想
朱熹長期從事講學活動,精心編撰的《四書集注》成為了官方認證教材。他把教育分成“小學”和“大學”兩個階段,并提出了不同的教育任務、內容和方法。
在他的書院里,學生們不僅可以學習儒家經典,還可以參與農耕、園藝等實踐活動。
注重寓教于樂,經常在課間休息時與學生們一起做游戲、講故事,讓學生在輕松愉快的氛圍中學習知識、感悟人生。這種教育方式對于當時社會環境來說,簡直不可思議。
官方認證
在元朝、明朝、清朝三代,朱熹的學說一直是封建統治階級的官方哲學,被歷代統治者極力推崇。
元朝皇慶二年(1313年)復科舉,詔定以朱熹《四書章句集注》為標準取士,朱學定為官方學科。所有當時想要考取功名的人都需要研究朱熹的注解,順著他的思路去答題。
明朝建立后,繼續沿用元朝的科舉制度,朱熹的注解仍然是考生們必須掌握的重要內容之一。
清朝的統治者們不僅繼續沿用明朝的科舉制度,還進一步加強了對朱熹理學思想的宣傳和普及。
朱熹的理學思想體系完備、邏輯嚴密、內容豐富,為封建統治者提供了穩固統治的理論基礎。